工作职责: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工作,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由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负责人信息:
曾朝烽
(第一检察部主任)
工作人员:
杜含林、张洋、罗旭、杨潇、王佑军、程娜娜
联系电话:
0827-6222763
(注:红色标注为员额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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